為舒緩台中市勞工家庭與工作兩邊兼顧的壓力,勞工局推出「弱勢民眾就業或職訓期間家庭安置補助計畫」,除協助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的子女托育,每位受托者最高補助5,000元,並幫助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65歲以上領有重大傷病卡的父母托養,每位受托者最高補助7,000元,最長補助6個月。
勞工局表示,只要具就業初期或參加公辦職訓事實(101年1月1日以後初次或再次就業,或參加公辦職訓於103年12月以後結訓),且設籍(或持居留證合法停留之外籍配偶)在台中市6個月以上,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2萬755元,且薪資占家庭總收入90%以上者,可於12月4日前提出補助申請。
為了協助台中市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問題,提供子女托育每位受托者最高補助5,000元,父母托養每位受托者最高補助7,000元,最長補助6個月;今年已協助81個家庭解決托兒托老問題,穩定在職場上就業,但需要注意的是,因資源有限,申請人不得在同一時間重複申領其他政府托育或托養補助。
◎申辦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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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洽詢04-22289111分機35409、35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