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臺中市弱勢民眾就業或職訓期間家庭安置補助計畫....
 

壹、辦理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貳、辦理時間:
  一、自本計畫公告日起至106年12月5日。
  二、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核補助,至本項經費用完截止。

參、補助期限:
  一、最長以補助6個月為限。
  二、本計畫補助期間以106年度為限(參加公辦職業訓練者則以受訓期間為限
    ,不受年度限制)。

肆、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子女托育:
  (一)全日托:每位受托者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整。
  (二)半日托、課後安親、短期補習:每位受托者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整。
二、父母托養:
  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6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為55歲以上)
  領有重大傷病卡或中度以上失能者,每位受托者每月最高補助7,000元整。
三、本計畫補助金額未足月者以實際日數或時數按比例計算,以日數計者每月最高
  補助30日,以時數計者每月最高補助240小時,倘聘僱外籍勞工托育或托養者
  ,補助金額減半發給。

◆‧洽辦單位:福利促進科
◆‧聯絡電話:22289111
◆‧聯絡人:#35407王小姐、#35409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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