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經濟弱勢學子安心就學,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許珊蓉表示,凡具有低收入戶證明的學生都可向校方申請「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三月十五日止。
教育部學產基金辦理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業務說明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主要是救助各項弱勢學生就學,運用台灣先人留下資產以孳息方式補助弱勢學生就學為主要業務。本基金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業務,受理從國小到大學,凡持低收入戶證明者,且符合本辦法,都能接受補助。
近幾年來,助學金金額逐年節節升高,為使每年貧困學童都能安心就學,本部學產基金董事及相關承辦人員,皆費心費力,籌措財源,每年皆能如期發放各項助學金,以利貧困學童就學。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採每學期申請,國小每學期補助一千元,國中二千元,公立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學期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五千元;公立大學、專科學校與五專後二年,每人每學期五千元;私立大學、專科學校及五專後二年,每人補助一萬元。
以上詳情可上學產基金資訊網:http://203.68.32.19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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