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法,弱勢學生學雜費減免,再增六萬人
 

  為擴大照顧弱勢學生,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及《原住民學生就讀國立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並從一百學年度起施行,預估新增六萬名學生受惠。

   教育部表示,這次修法是配合《社會救助法》辦理,研訂《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擴大將新增的中低收入戶學生納入學雜費減免範圍;同時,為鼓勵學生多元學習,教育部也放寬現行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的學雜費減免限制。

   教育部指出,這項措施一百年度新增經費七億八千七百萬元,已由行政院辦理追加預算。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預估受惠對象新增八千八百一十三名低收入戶學生、五萬兩千零四十六名中低收入戶學生。

   另外,為鼓勵身心障礙學生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多元學習,一併修正相關辦法,放寬現行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的學雜費減免限制。














 
~ 攜手關懷兒童;點燃希望的一盞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