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第二學期幼兒就學補助申請開跑!
 

  教育部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以下簡稱免學費計畫)100學年度第二學期的補助申請作業開始了,家有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間出生的5歲幼兒,而且就讀公立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都可以享有免學費補助的措施,園所也會主動協助家長辦理就學補助的申領作業,申請期限到今年的4月15日截止,請家長把握時間以免錯失補助機會。

  教育部表示,免學費計畫的就學補助包含「免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二種,免學費補助一項,是比照國中小學學生就學免納學費的概念,只要幼兒的補助年齡和就讀園所符合條件,家長不用提出申請,都可以獲得這項補助,因此,就讀公立園所者,每名幼兒每學期最多可節省學費新臺幣(以下同)7,000元,入學時就先減免學費;至於就讀私立合作園所者,每名幼兒每學期最多可節省學費1萬5,000元,但是考量各園所的規模和營運情形不同,所以,補助方式可以比照公立的作法,或是等政府的補助款撥付後再轉撥給家長,但是園所必須事先告訴家長採取那一種補助方式。而為了鼓勵民間業者配合政府政策,教育部也已經協調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妥善規劃作業流程,務必在園所送件後1個月內完成審核及撥款程序,提升園所配合意願,使家長能夠實際感受到免學費補助政策的施政美意。

  教育部提醒您,除了免學費補助以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家庭的5歲幼兒,依據家戶年所得的級距,還可以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二項補助合計,經濟最弱勢的家庭,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園所,就讀私立合作園所者,每學期最高可以補助3萬元;詳細的補助額度請家長參閱附表。另外,對於其他年齡層的幼兒,政府還有提供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只要具有中低收入戶資格,家有就讀當學年度9月1日前滿4歲的幼兒,家長可以將證明文件交給幼兒就讀的園所協助申請補助款,至於中低收入戶的資格及申請方式,家長可以向幼兒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等查詢。

  近年來,政府為了具體宣示願意與家長共同承擔育兒的責任,投入大量的經費,積極規劃各項就學補助措施,由89年起推動的幼兒教育券,繼而94年起實施扶幼計畫並逐年擴大補助對象及額度,至100年8月起全面施行免學費計畫,確實減輕家長育兒負擔,維護學齡前幼兒的教育權,100學年度整體5歲幼兒的入園率提高到94.5%,經濟弱勢5歲幼兒的入園率也達到95.4%,充分顯示政府落實推動免學費教育政策的具體成效。

教育部呼籲,家有符合補助條件的幼兒,請家長別忘了在4月15日前向幼兒就讀的園所詢問相關訊息,以維護您的權益!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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