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弱勢安置計畫,補助弱勢勞工托兒托老
 

  台中市弱勢勞工的托兒及托老補助又有新措施!市府勞工局推出的「弱勢民眾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家庭安置補助計畫」,提供子女托育補助最高二萬四千元、重度失能的父母托養補助最高三萬六千元,最長補助六個月,呼籲有需要並符合資格的勞工朋友儘速提出申請。

   勞工局表示,凡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有就業事實或參加公辦職業訓練的勞工(於九十九年一月以後初次或再就業,並在同一企業任職滿三個月以上,或參加公辦職訓於一百年十二月以後結訓者),家有未滿十二歲(或國小以下)子女托育或重度失能的父母托養,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二萬零六百零六元,且薪資所得占家庭總收入百分之九十五(含)以上者即可提出申請。

  勞工局指出,依據「弱勢民眾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家庭安置補助計畫」,提供子女托育補助最高二萬四千元(全日托每人每月補助四千元,半日托或課後安親、短期補習每人每月補助二千元)、重度失能的父母托養補助最高三萬六千元(每人每月六千元),最長補助六個月。

  勞工局表示,該局不僅協助勞工朋友找工作、職業訓練,也協助托兒或托老費用有困難的勞工朋友,這項補助至今年十二月五日或經費用罄提前截止,其中針對特殊弱勢對象(薪資所得占家庭總收入百分之九十以上)、職業災害對象(申請人本人或配偶於一0一年一月一日以後發生職業災害事實或持續領取勞工保險職業災害給付)另有資格限定。且截至八月底,該計畫受理申請共五十六人次,尚可提供一百一十三人次申請,詳情請上該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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