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每年協調地方公立幼稚園招生,身心障礙幼童、原住民族幼童、低收入戶幼童、中低收入戶幼童、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列為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第一順位,提供弱勢幼童獲得適當學前教育服務。
中低收入戶民眾申請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前,需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辦理身分認定。家中有民國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間出生的幼童,家長可至全國幼教資訊網查閱各縣市辦理中低收入幼童身分認定的訊息,或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鄉鎮市區公所洽詢。
凡依「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取得100年度補助資格的幼童,可依此證明文件向公立幼稚園申請優先入園,不需重複辦理中低收入戶身分認定。
公立幼稚園具有合格師資、合法師生比例及平價收費,更提供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5歲幼童免費就讀。如果家中有符合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資格的幼童,可留意各縣市政府所公布的新生入園注意事項,把握園所招生時間,選擇學區內的公立幼稚園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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