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前幼兒─補助方案內容 | 
                  
                    | 項次 | 補助方案 | 申請資格 | 補助額度 | 
                  
                    | 一 |  | 
                      
                        | ◎.就讀公立幼托園所(含國幼班): (1)免學費補助:
 入學當學年度9月1日前滿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讀公立
 幼托園所(含國幼班),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學費新臺幣14,000元
 (上下學期最高各補助新臺幣7,000元)。
 (2)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除前述免學費補助外,再依家戶年
 所得級距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
 a.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新臺幣50萬元以下者,
 補助其他就學費用約新臺幣2萬元(上下學期各補助約1萬元)
 b.家戶年所得逾新臺幣50萬元至新臺幣70萬元以下者,每年最
 高再補助新臺幣12,000元(上下學期最高各補助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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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立合作園所(含國幼班): 全學期最高:1萬4000元
 ◎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1).年所得30萬元以下
 全學期最高:2萬元
 (2).年所得30-50萬元以下
 全學期最高:1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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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讀私立合作園所(含國幼班): (1)免學費補助:
 入學當學年度9月1日前滿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讀私立
 合作園所(含國幼班),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學費新臺幣3萬元(
 上下學期最高各補助新臺幣1萬5,000元)。
 (2)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除前述免學費補助外,再依家戶年
 所得級距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
 a.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新臺幣30萬元以下者,
 每年最高再補助3萬元(上下學期最高各補助1萬5,000元)。
 b.家戶年所得逾新臺幣30萬元至新臺幣50萬元以下者,每年最
 高再補助新臺幣2萬元(上下學期最高各補助新臺幣1萬元)。
 c.家戶年所得逾新臺幣50萬元至新臺幣70萬元以下者,每年最
 高再補助新臺幣1萬元(上下學期最高各補助新臺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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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立合作園所(含國幼班): 全學期最高:1萬5000元
 ◎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1).年所得30萬元以下
 全學期最高:1萬5000元
 (2).年所得30-50萬元以下
 全學期最高:1萬元
 (3).年所得50-70萬元以下
 全學期最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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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 
                        
                          | ◎.具原住民籍且就讀公私立幼稚園之5歲至入國小前幼兒,依 家戶所得及家有子女數提供不同級距的補助金額:
 一、就讀公立幼稚園者,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收費規定
 ,補助全學期全額之學費。
 二、就讀私立幼稚園者,學期最高補助一萬五千元。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之
 原住民幼兒,除前項學費補助外,並得依五歲幼兒免學費教
 育計畫規定,申領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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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立幼稚園: 依各縣市規定全額補助
 私立幼稚園:
 每學期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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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 
                        
                          | ◎.申請托教補助者應取得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中低收入戶資格證 明,中低收入戶內之幼童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就讀公立(含村里托兒所)、已立案私立托兒所:
 當年度九月一日以前年滿 2足歲至未滿 5足歲之幼童。
 (2)就讀公立、已立案私立幼稚園:
 當年度九月一日以前年滿 4足歲至未滿 5足歲之幼童。
 ※.但依特殊教育法規定年滿3 足歲至未滿 4足歲就讀公、立幼
 私稚園者,並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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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  | 
                        
                          | ◎.就讀公立幼稚園之4歲至未滿5歲幼兒,且具備下列條件者: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經濟情況特殊者。
 ◎.就讀公立幼稚園且家戶年所得在30萬元(含)以下之5歲至入國
 小前幼兒。
 ※.不包括家戶擁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逾新臺
 幣六百五十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十萬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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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費參加就讀(留園服務) ※暑假課後留園,每月之不
 超過3500元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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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  | 
                        
                          | ◎.經鑑輔會安置就讀之身心障礙幼兒: (1).滿4歲:就讀公、私立幼稚園所或機構。
 (2).滿3歲:就讀私立幼托園所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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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以上參考政府相關補助方案,詳請依各單位公告細則為主,最新幼教補助相關訊息,可至 「全國幼教資訊網」了解最新補助訊息。 |  
                          |  | ※本區為彙整政府補助公開資訊,提供弱勢就學補助殷能家戶受惠,茲因年度補助政策不同,資料如更新有誤歡迎來電告知,謝謝! |  |